时 间:2005年11月21日
地 点: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楼会议室
主 持:张长宽
参加人:林萍华
(以下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玉霞 王济干 白明进 张 阳 张行南
施国庆 倪晓红 唐洪武 彭世彰 谭恩龙
记 录:翟立群 王 洁
议题:关于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
实验室团队建设相关政策原则事宜
2005年11月21日下午召开了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协调组工作会议,听取了人事处王济干处长关于重点实验室团队建设中相关政策原则制定情况的汇报,协调组主要就重点实验室团队建设中的人事政策、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政策、教学与研究生培养政策、学科建设政策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会议形成以下意见:
1、重点实验室是学校的学术特区,学校要制定特殊政策,营造潜心研究的环境氛围。
2、通过《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团队建设中相关政策原则》,详见附件。
3、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尽快出台重点实验室团队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并在操作过程中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团队建
设中相关政策原则
本期共印35份
报校领导
分送有关单位
存档2份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
水文水资源及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团队建设中的相关政策原则
一、人事政策
1、用人制度
首席专家、责任教授及专职研究人员的行政管理归属国家重点实验室。兼职人员的行政管理仍属原单位(部门)。
(1)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由实验室在国内外公开招聘;
(2)责任教授、专、兼职研究人员实行聘任制,由首席专家聘任;
(3)部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实行人事代理。
2、分配制度
团队津贴由专职研究人员(含首席专家、责任教授、研究人员)基础津贴、兼职人员增量津贴、客座研究人员津贴及团队绩效奖励等部分组成,并由各方向首席专家统一调控分配。
(1)首席专家在聘期内享受10万元/年的津贴,并享受绩效奖励(按合同规定);
(2)专职责任教授和专职研究人员聘期内基础津贴,原则上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一级,每月在工资中发放;
(3)兼职研究人员的基础津贴由原单位(部门)在每月工资中发放,增量津贴及绩效奖励由首席专家(或方向带头人)根据其对团队贡献大小,统筹分配发放。
(4)客座研究人员津贴由首席专家根据本团队情况提出聘任方案,报实验室审批后,根据实际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及成果,发放津贴。
(5)绩效奖励由实验室根据团队目标进行核定、发放。由各团队首席专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实验室审定后,进行团队发放。实验室根据学校业绩指标体系和建设目标,制定绩效奖励细则(另定)。
(6)实验室行政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将根据考核情况,年终予以业绩奖励。
(7)各类人员在聘期内,如有职务、岗位职责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生变化,可根据情况,按照相应聘任程序,进行岗位级别、岗位津贴的动态调整。
3、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
学校专门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体系。实行聘任制,每个研究方向按需要设置教授、副教授岗位,提高高职岗位的比例,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晋升技术职务提供更多的机会。
4、人员进出制度
行政关系已转入重点实验室的专职人员,在团队运行中如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负责妥善安排。
5、考核制度
实验室主任以考核团队目标的形式对首席专家进行考核,首席专家对责任教授进行考核,责任教授对团队成员进行考核(团队考核细则另定)。
6、人才培养教育制度
学校在选派人员出国进修、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推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类人才计划时,将优先考虑重点实验室人员,培养青年教师,造就杰出人才。
二、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政策
1、项目管理制度
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将由课题负责制逐步转向团队负责制。
(1)科研人员应根据实验室发展目标,承接国家层面、重大、重点及省部级的高水平项目;
(2)团队承接的科研项目,由首席专家在团队中统一管理;
(3)兼职人员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由各方向首席专家或课题负责人依据其利用实验室资源情况,提出项目归口管理的申请,由实验室与所属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年终进行项目管理费用的结算。
2、项目管理费分配制度
实验室各类人员承接的科研项目,均按学校相关政策由学校、实验室(或原单位)预留管理费。
(1)为支持各团队青年骨干开展基础研究,由各团队提出预研或基础研究项目申请,学校将预留的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费用于这些申请的资助,作为青年骨干开展基础研究的启动费。
(2)实验室预留的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各方向团队运行、行政管理、技术支撑、日常事务等费用。
(3)科研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结题,结余经费由团队和项目组按比例使用,具体比例由各方向团队制定。
3、科研奖励制度
(1)实验室将根据自身建设目标及标志性成果,制定配套奖励细则,加大奖励力度(配套奖励细则另定)。
(2)团队的科研奖励,由首席专家按比例用于团队和个人奖励。
三、教学与研究生培养政策
1、教学保障制度
实验室支持各类人员在不影响完成团队目标的情况下,承担相关学院(系)的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年终由实验室与相关院系进行教学工作量补贴结算,发放至团队,由首席专家在团队内合理分配。
2、研究生招生培养制度
实验室根据各团队成员的学科方向,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并优先享受计划内招生指标,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四、学科建设政策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学科属于其相关学科,纳入原学科发展总规划中。实验室的各类成果及人才资源、实验平台等均支撑各相关学科。
说明: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定位、管理体制、各个岗位聘任等事宜见《关于印发<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海校人[2005]17号),该文件见河海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