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水平,扩大实验室在国内外的影响,经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学术活动给予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 资助对象为实验室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含博士后)。 2. 资助类别: (1)国际学术性机构(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的定期学术会议; (2)国内一级、二级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定期学术会议; (3)学校承办的各类大中型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3. 资助标准:根据会议起始时间,资助会议注册费、南京与目的地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含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和住宿费,不得超出学校相关报销标准。 4. 受资助人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2)发扬优良学风,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3)论文第一单位须注明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4) 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会议论文、参会情况介绍、总结文字材料及会议照片,留实验室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