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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平台开放使用管理办法
 
  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发挥各实验室平台的作用,规范和加强实验平台开放使用管理,促进平台实现有序开放,特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开放使用管理办法。
 
(一)水文水资源基本规律实验平台管理办法
  水文水资源基本规律实验平台主要包括人工模拟降雨与变坡土槽测控系统、水文基本规律等专用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常规设备。为了更好地使用、维护和管理这些实验仪器设备,为科研、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严格遵守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申请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研人员,均须采取预约申请使用的办法,经实验室审批方可使用。
2. 科研人员申请后,平台管理员根据实验平台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和预约申请情况,安排实验仪器和实验起止时间。当实验项目较多时,则安排的顺序则依据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开放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经主管平台领导审核执行。
3.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实验。平台管理人员向实验科研人员介绍仪器设备具体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实验科研人员严格按照水文水资源基本规律实验规范﹑大纲进行实验,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认真记录、复核和整理实验记录数据;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实验室是供大家实验研究的场所,在实验室内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严禁将食品等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实验室。
5.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实验平台管理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修复或处理。
6. 每次实验完成后应准确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使用情况;
7.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实验完成后把所用的设备配件、工具洗净,再风干后放回原处;当天做完实验后关闭相关的水电、门窗,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由平台管理员检查通过后方可离开。
8. 全部实验结束时,将实验原始记录数据的复印件交实验室存档。
9.野外便携式仪器按照借出程序申请,使用期间小心爱护,用完后要保证完好无损的及时归还。
10.爱护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凡违反规定而造成损坏,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以上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实验室有权停止实验,待整改后再进行实验。

(二)水生态与水环境实验平台管理办法
1. 来做实验的人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认真填写实验室平台的登记簿和每个仪器的登记簿,对登记簿里的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
2. 实验室是供大家实验的场所。所以在实验室内不允许上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允许将食品代入实验室,以防发生意外。
3.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要经管理人员的同意,认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在管理人员、教师的指导下方可使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关机,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并报告管理人员。仪器设备不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4. 来实验的人要自备易破损的玻璃制品、试剂等消耗用品。
5. 在使用挥发性物质或实验时能产生有毒气体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6. 实验公用物品,使用完毕后要立即清洗干净,放回原位,以保证他人正常使用。
7.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得带出。如有特殊原因需带到野外分析测量,则必须写借条,经领导批准方可带出,用完后要保证完好无损的及时归还,若有损坏,视损坏程度,按比例赔偿。
8. 当天做完实验后必须将桌面、地面打扫干净,关好水、电、气、窗,最后把门锁好,方可离开实验室。
以上细则,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实验室有权停止实验,待整改好后再进行实验。
 
(三)水文模拟与公共信息资源实验平台管理办法
1.机房的钥匙由机房工作人员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配置,门卫值班人员处可保留一把,只能在机房管理人员不在时学生才能领取使用。服务器间的钥匙由管理员单独保管,另一把交办公室和门卫值班人员,以备急用。
2.用户在使用平台的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照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操作,并注意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实验结束时认真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注意切断电源(对于需要关闭电源的设备),并由管理人员确认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按实验室赔偿责任原则处理。
3.任何人借用实验室的计算机等设备从事科研项目时,须先填写《仪器设备借出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用;归还时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按实验室赔偿责任原则处理;借用最长期限为一年,如到期不能归还,可申请延期,以一年为限,经审批后方可继续借用;归还设备时,还需向本平台管理人员提交使用本设备的成果,交重点实验室存档。
4.任何人对本实验室内的设备不得自行拆卸(如打印机、电脑的硬盘、内存、软驱、电缆等);严禁将实验平台设备或配件私自拿出实验室。若有丢失、损坏设备,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5.平台的计算机设备是实验室公用设备,任何人都不得在计算机上私设密码,影响别人的正常使用。 
6.发现使用设备(软件、硬件、存储器、电源、空调)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以便及时处理。
7.严禁私自安装与实验无关的软件、拆卸计算机和随意改动计算机设置,严禁安装游戏软件,携带娱乐性光盘进入机房。
8.发现闲杂人等进入平台须阻止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9.保持机房的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和乱扔杂物。时刻具有防火防盗的意识。
10.在平台内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四)同位素水文实验平台管理办法
1.实验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认真、如实填写实验室平台使用登记簿。
2.实验人员需注意力集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以防发生意外。
3.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需经管理人员同意,认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在管理人员、教师的指导下方可使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4.实验中如使用和生成危险、有毒气体时必须打开通风设备。
5.实验人员需自备易破损的玻璃制品、试剂等消耗品,实验公用物品,使用完毕后要立即清洗干净放回原位,以保证他人正常使用。
6.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关机,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并报告管理人员。仪器设备不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使用中若有损坏,视损坏程度按比例赔偿。
7.实验结束后必须将桌面、地面打扫干净,关好水、电、气、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开放使用管理条例(试行)》同时废止。